79岁老人进入按摩店后神秘失踪,家人找到时他已被按摩女…
生活规律的79岁湖南老人,进入一家按摩店后便消失不见,家人寻找多日,却被告知老人已经不幸身亡,且遗体被按摩店的女子和亲友偷偷掩埋。
得知警方已经介入调查,涉事按摩女主动到派出所自首,警方以涉嫌侮辱尸体罪报捕,对于这起“情节离奇”的案件,检方会做出怎样的决定?
2017年5月9日17时,黄浩(化名)一遍遍拨打着父亲黄建(化名)的电话。往常早已回到家吃晚饭的父亲,迟迟不见身影。6天后,黄浩通过派出所的视频录像,看到父亲随一名红衣女子进入一出租屋后便消失不见。次日,视频中的女子向警方自首,坦白黄浩的父亲猝死后被他们私自埋在湖南益阳一处荒地。
7月10日,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获悉了该案。对于本案嫌疑人王娟(化名),检方最初以涉嫌侮辱尸体罪进行批捕,但在起诉阶段,综合考虑情节后,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。
老人进按摩店后神秘失踪
79岁的黄建是个生活规律的人。2017年5月9日17时,到了吃晚饭的时候,黄建却迟迟没有回来,电话也无法接通,问及亲人和邻居也都不知道黄建的行踪。意识到不对劲后,黄建的儿子黄浩与家人开始到处寻找父亲的下落。
找寻6天未果,黄浩来到派出所查看视频录像,看见身穿蓝色老式布衣的父亲,在黎圫被一名穿红衣的女人喊到一个房屋内后,就再也没有出来过。黄浩立即报了警,等到赶过去时,发现屋内早已人去楼空。“第二天接到派出所的电话,我才知道父亲被别人埋到山里,已经过世了。”
此时,躲在安化老家的王娟获悉警方在调查,便到安化公安局投案自首,此案告破。时年四十多岁的王娟与黄建第一次见面,没有任何矛盾,按照王娟的说法,黄建是突然猝死,与她无关。王娟是安化人,在长沙雨花区租了间房子从事卖淫活动。事发当天下午,王娟像往常一样在外拉客,路过的黄建走进了她的出租屋。
“之后他躺着休息了几分钟,我叫他也没有回应,用手推他,发现他像睡着了一样,我探了探鼻息,已经没有气了。”这让王娟瞬间慌了,她走出门给姐姐打电话求救,“快打电话给姐夫,看看老人还有没有气”。
王娟的姐夫高阳(化名)赶到后,确认黄建已经没气了,怕事的王娟提议将黄建的尸体运回安化老家进行埋葬。“一开始姐夫不同意,后在多次恳求下,他答应了。”王娟说,“我是从事卖淫活动的,报警会让我的工作曝光。”万一被抓后警方通知家属,自己的工作就会被已经二十岁的儿子知道,这是她最大的秘密。
按摩女私自埋尸涉嫌侮辱尸体罪
王娟与高阳用床被包裹了黄建的尸体,将他放入车子的后备厢。高阳开着车往益阳赶,在途中接到了王娟的姐姐。行车过程中,王娟给自己的丈夫郭强(化名)打了个电话,以有急事为名,让他打车到宁乡。郭强从涟源赶到安化,又从安化赶到宁乡,等了一个小时,终于等来了神色紧张的一行人。直到回了安化,郭强才得知,车子的后备厢里躺着一具尸体。
“他问我为什么不报案,我告诉他刚开始吓晕了,以为只要运回去埋了,警察就找不到了。”王娟的说法让郭强沉默了。一行人开车来到王娟的娘家,王娟与丈夫、姐夫一起将尸体抬到山上。“我没有看到尸体上有任何伤痕或血迹。”郭强说。
找到一处土质松软的地方后,高阳与郭强挖了一个洞,三人顺着山上掉落的石头将尸体埋了。在回家路上,王娟将黄建的衣物和裹尸体的床单扔进湍急的河水中。
王娟的秘密还是没能隐藏住。得知公安已经介入调查后,王娟等人赶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。2017年5月15日下午两点左右,公安机关在埋尸地点找到了黄建的遗体,此时距离老人死亡时间已有近6天,老人的遗体已高度腐坏。
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娟刑事拘留,以涉嫌侮辱尸体罪报捕。雨花区检察院检察官第一次承办此类案件,觉得此案与典型的侮辱尸体罪行特征有不一样的地方,就在该院内部予以讨论。有意见认为此案不符合典型的侮辱尸体罪行特征,建议不予批捕。但该院检委会讨论认为该案符合侮辱尸体罪的构成要件,决定以侮辱尸体罪对王娟批准逮捕。但综合考虑后,该院没有对高阳和郭强批准逮捕。
观点
检察院为何决定“构罪不诉”
“这样高度腐烂的尸体已没有办法进行尸检,也无法得知具体的死因了。”雨花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蒋超向记者透露。
雨花区检察院检察长马贤兴表示,侮辱尸体罪的一般学理解释是指:以暴露、猥亵、毁损、涂划、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。马贤兴介绍,还有非典型方式如藏匿抛弃。将尸体予以藏匿并抛弃尸体。特别是抛尸于荒野、山沟、河渠、水库、湖泊等。以及新型方式如传播尸体照片、影像等。以刺激遗属感情的方法处理或者不法处理尸体。
“王娟三人的行为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侮辱尸体,他们的目的都是不让公安机关知道这件事。”蒋超告诉记者,关于该案的定罪当时争议很大。“王娟等人的行为对死者家属而言的确伤害很大,他们没有通知家属私自掩埋尸体,如果不案发,家属连老人尸体都无法找到。而且是裸体掩埋,与传统的公序良俗相悖,对家属而言是对死者的不尊重。”
“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后,尽管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黄建的死亡与王娟有关,在检察院的组织下,她主动赔偿黄建家属近30万元。”蒋超说,该案在起诉阶段时,最终检察院作了相对不起诉决定。王娟等人的情节也很轻,而且是主动投案、认罪态度好,积极赔偿取得了黄建家属的谅解。蒋超介绍,在综合考虑后,检察院作出“构罪不诉”,相对不起诉决定。三个犯罪嫌疑人和黄建的家属都没有提出异议。
本文选自潇湘晨报(xxcbwx)
本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 蒋超 实习生 王承广 长沙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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